壹、工作環境說明:
1、工作地點:高雄港63/64號碼頭場區
2、工作場所設施:主辦公室、管制室、維修大樓、船邊辦公室(C棟)、倉庫(含海快專區)、電工室、木工室等
3、工作場所作業機具:GC橋式機/RT起重機/FL & RS堆高機/SC跨載機/拖車/吊車等
4、工作場所車輛行駛動線:碼頭作業區內車輛行駛動線圖
貳、可能危害:
■墜落滾落 ■物體飛落 ■物體倒塌崩塌 ■物體破裂 ■跌倒 ■踩踏 ■火災 ■爆炸 ■感電 ■與高低溫接觸 ■與有害物等接觸 ■與游離輻射接觸■被夾被捲 ■被切割擦傷 ■衝撞 ■被撞 ■交通事故 ■溺斃 ■ 其它
參、危害因素:(將下列可能危害的原因敘述如下)
1、車輛、人員進入碼頭作業區內,有被作業機具、車輛撞擊之可能
2、起重機作業時,有物體飛落之可能
3、裝卸貨物作業時,有貨物崩塌、倒塌撞擊之可能
4、船邊作業時,有墜落溺斃之可能
5、進行高架作業(固定式起重機、移動式起重機、廠房之新建、組裝、維修等等)有墜落之可能
6、裝置危害物之貨櫃進行開櫃作業時,有呼吸道灼傷、皮膚灼傷、眼睛灼傷、黏膜組織灼傷等危險
7、其它
肆、注意事項:
1、人員進入碼頭作業區內須戴安全帽並扣上帽帶,車輛進入碼頭作業區內,應遵守作業區內之行駛動線、標線、標誌、速限行駛,並將車輛停放於指定區域,不得隨意在貨櫃旁邊或裝卸機具行駛之道路(軌道)停放或停留
2、車輛於碼頭作業區內行駛中,應隨時注意作業機具及車輛動態並讓作業機具優先行駛,避免被撞擊產生危險
3、貨櫃儲區、作業儲區向外延伸3公尺以內之道路禁止車輛行駛(拖車除外),車輛僅能行駛於貨櫃儲區、作業儲區向外延伸3公尺以外之道路
4、車輛於碼頭作業區內行駛應注意上方有無起重機行走、作業,並不得於起重機作業之吊舉物下方通過
5、車輛於碼頭作業區內進行船邊作業時,應遵守作業區內之行駛動線、標線、標誌、速限行駛,避免墜落海中
6、請依危害防止措施做好相關安全防護
7、作業中若發現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相關規範、碼頭場區相關規定,將開立缺失單並通知萬海公司相關單位或船方
8、若有危害人員、碼頭機具之行為,萬海公司將開立缺失單,並要求立即停工離開本碼頭場區
9、缺失單經累計達3次者,將予以拒絕進入本碼頭場區作業
10、其它未盡事宜,得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範辦理
伍、本人已詳細閱讀萬海訪客門禁管理提供之「危害因素告知內容」並瞭解相關告知事項,同時會與同行人員確實遵守,如有違反願負法律上之一切責任